实验高级中学微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实验高级中学微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微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省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受河南省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微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灵政采(2016)86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交货;
2.5、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2.6、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电脑一体机113套、交换机5台及工作站等微机教室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投标的专项授权;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 日至2016年10 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3、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
4.3.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
4.3.3 、2013年以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
4.3.4、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01日09时30 分,地点为:灵宝市函谷大酒店西小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酒店西小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灵宝市实验高级中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38*****6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 18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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