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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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委派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具有初级审计师或助理会计师资格以上1名。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1月8日,共计25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审计组组长通知为准。进场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结果文件,提交初步结果文件后需要安排专人配合后续相关工作,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完成后,按审计组组长要求提交盖章的最终结果文件。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汇总整理,提交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并出具审计结果
审计年限:2019年1月至2024年8月
协审服务内容如下: 1.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汇总整理,提交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并出具审计结果,审计期间每周向审计组组长进行工作汇报,按照审计组组长的工作任务开展相关审查工作。 2.提供审查服务期限:从2024年10月15至2024年11月8日,共计25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审计组组长通知为准。进场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结果文件,提交初步结果文件后需要安排专人配合后续相关工作,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完成后,按审计组组长要求提交盖章的最终结果文件。 3.委派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具有初级审计师或助理会计师资格以上1名。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关协审工作,且近两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理处罚或相关单位责任追究。上述人员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资料, 4.服务费用上限价(含税)预计 *****元。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1 15,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购买审计服务(新会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审计项目)

合同份数:2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区审计局 0750-*******

采购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审计局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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