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旅检入境查验区机坪预安检与CT型行包智审系统及工作区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关旅检入境查验区机坪预安检与CT型行包智审系统及工作区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旅检入境查验区机坪预安检与CT型行包智审系统及工作区升级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5:1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五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红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翔汇广场机场海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红梅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海关旅检入境查验区机坪预安检与CT型行包智审系统及工作区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五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
项目名称:海关旅检入境查验区机坪预安检与CT型行包智审系统及工作区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海关旅检入境查验区机坪预安检与CT型行包智审系统及工作区升级项目 | 1项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7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五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转账邮件购买(通过邮件购买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公对公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填写采购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fjjf10@163.com,并与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是否收到购买邮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五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十五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服务费和标书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
账 号 :140*****196********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长乐机场海关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翔汇广场机场海关
联系方式:唐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
联系方式:钱红梅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红梅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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