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华中公司管道线路智能巡护试验区建设项目光纤预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管网华中公司管道线路智能巡护试验区建设项目光纤预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华中公司管道线路智能巡护试验区建设项目光纤预警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07-WZ1123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为确保管道及伴行光缆运行安全、工程机械危险施工预警以及防盗预警,需为管道线路建设智能化巡护系统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和防范第三方破坏及打孔盗油情况,全方位打通巡护通道,提高公司对管道安全的管控水平。
标段编号:PAC-HZGS-********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仪长线管道伴行光缆自2006年投用以来,因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导致光缆中断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输油管道及伴行光缆的运行安全。以仪长管道支线伴行光缆为基础,安装5套光纤管道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对管道和光缆周围威胁事件的预警,降低管道及伴行光缆安全风险。 2.2招标产品范围 仪长管道干线光纤预警系统,包含光纤振动传感设备(双通道)5套、原始数据处理设备5套、网管软件平台(含硬件服务器)1套,具体见数据单供货范围。 2.3实施或交货地点 仪长干线黄梅站、大冶站、17号阀室、19号阀室、蕲州阀室,华中公司监控中心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具体以中标人投标承诺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GB/T*****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2.2供货商应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双认证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3.2.3制造商需具有双软认证(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证)。如为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双软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3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按本项目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在国内外油气管道或类似工程成功应用的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应包括合同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投标人查询核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发现此类情况,投标将被否决。 3.5.5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6 其他要求 3.6.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童雷
联系电话:159*****988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天祥
联系电话:153*****276
电子邮箱:cnpcmtx@126.com
相关附件:点击查看
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上海,公安部

标签: 管道 巡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