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金路德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土采购招标公告
东乡区金路德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土采购招标公告
东乡区金路德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土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采购计划,抚州市东乡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东乡区金路德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土采购(项目编号:DXSZ-SCJD-2024-A015)进行招标采购,现对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 | |||
DXSZ-SCJD-2024-A015 | 东乡区金路德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土采购 | 1 | 项 | 招标控制价(按施工费用下浮控制):施工费用下浮率(总价下浮)≥25%;投标施工费用下浮率(总价下浮)<25%为无效投标。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土方(种植土)外购 (参考运距5km) | 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 m3 | *****.52 | 金路德石场废弃矿山按完工后的实际体积计(收)方。 | |||
预算金额:84.68万元 | |||||||
注:含税、装卸、运输费用等一切费用,据实结算;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招标前三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6、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提供招标前三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招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截图(原件,截图页面见附件格式);
11、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c)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招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如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在抚州市东乡城投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fzdxctjt.cn)通知公告栏相应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相关补遗将在抚州市东乡城投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fzdxctjt.cn)发布相关补遗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0月 18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城投六楼会议室。届时请各响应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州市东乡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揭志斌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1*****881
2 东乡区金路德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土采购(10.12挂网稿).doc1_金路德石场平面布置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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