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土地征收涉及林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土地征收涉及林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用地报批涉及林地的需报湖南省林业局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才能报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审批单)。用地批复后,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进行林地采伐及后期开动工手续。区资规建局征地拆迁处以区土储(征拆)中心名义聘用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园区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涉及的相关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采伐区设计调查技术服务。

二、相关标准

项目地点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辖区范围内,按照2024年征地报批工作计划以及预估2025年征地报批工作计划,预计目前园区需采购林地技术服务项目为4000亩。

三、技术规格

预算15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按每个项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以使用林地面积进行计算收费,具体公式为:项目收费=(基础费用+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0.55×(1-中标优惠率)(基础费用为5万元,收费基价为1.5万元/公顷,调整系数1.0,实物工作量为项目林地面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期限内按实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或服务期限满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达到任一条件,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根据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关条款与采购人分别签订服务合同。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成交供应商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它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3、该项目服务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能满足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批,能满足发放使用林地许可证所需材料的要求。即满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

5、林木采伐区调查设计能满足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批,设计资料满足发放《林地采伐许可证》所需材料的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2017年7月)等规定。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且确保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自合同生效起,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出具的项目委托函和成果资料签收依据,每季度与采购人结算一次,每次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有效的发票。

3、项目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将相关资料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5、保密要求:成交人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数据、成果和相关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征收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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