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会客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会客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699号

  联系方式:*******139*****217闫先生

  二、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会客室局部维修改造。

  2.服务地点

  潍坊市胜利东街3699号。

  3.投标控制价

  1.9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方务必全面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物资材料安全防护等,坚决杜绝违规施工,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如因施工导致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原样恢复或照价赔偿,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配套物资规格型号、颜色样式、材料材质需由中标方提供样品,保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

  3.施工时随时做好垃圾清运和卫生清理。

  四、相关要求

  1.隐形轨道窗帘:铝合金隐形特种轨道、浅米色遮光窗帘(阳离子面料,可萃取铅含量≤1.0,可萃取铬含量≤2.0,耐洗色牢度:变色≥4,沾色≥3.4,水洗尺寸变化度:径向+3.0~-3.0,纬向+3.0~-3.0;防紫外线性能:UPF值>40,T(UVA)AV(%)<5,T(UVB)AV(%)/)。

  2.遮光窗帘:铝合金轨道(材质:铝合金,不锈钢封口,塑料滑轮,壁厚:1.0mm,重量:1.22KG/6.3m),浅米色遮光窗帘(阳离子面料,可萃取铅含量≤1.0,可萃取铬含量≤2.0,耐洗色牢度:变色≥4,沾色≥3.4,水洗尺寸变化度:径向+3.0~-3.0,纬向+3.0~-3.0;防紫外线性能:UPF值>40,T(UVA)AV(%)<5,T(UVB)AV(%)/)。

  3.电动山水幕布:山水梦幻卷帘50#上管+配件(材质:铝合金型材。不锈钢封口,塑料滑轮,壁厚:2.0mm,重量:3.5KG/6.3m)。卷帘面料(阳光面料:采用能够阻挡可见光的玻璃纤维+PVC面料。防火标准DBT545-1997;B1阻燃)。电动系统为45W电机+遥控器+辅件(遥控、手动、遇阻即停、额度扭矩【nm1.5】额定电压v220额定电流【A0.35】防护等级【IP】41)。

  4.窗帘造价的测算以实际测量玻璃窗的投影面积进行工程核算。窗帘拿褶比例不少于1.8。电动山水幕上的画面按甲方选定的画面定制。

  四、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完成。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楼内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如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需随时停工,经招标方同意后工期可顺延,招标方不再追加由此造成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材料规格型号不变,实际施工数量与合同所列数量不符的,综合单价不变。在合同之外甲方要求追加或删减的项目,经甲乙双方询价签证后,予以调整。以上工程量调整追加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10%,如超过合同额10%的项目,需另行招标采购。

  乙方按要求完成施工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额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无息)。其中卷帘电机质保期3年,其余质保期2年。

  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验收报告为准。质保期内,甲方提出维修要求的,乙方应在2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质保金,不再支付。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若乙方不履行质保期间的维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若扣除的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安装或装修装饰施工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七、其它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点00分前。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以邮件方式发邮箱:cwk_wfjgsw@wf.shandong.cn,邮件以《会客室局部维修改造项目》命名,内容为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现场踏勘时间安排:本次招标组织统一踏勘现场。踏勘地点:潍坊市胜利东街3699号。踏勘时间:2024年10月13日下午15点00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现场踏勘。踏勘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委托书进场踏勘。参加踏勘现场时,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填写《现场踏勘确认表》,并经招标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有效,投标企业凭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参与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时间:2024年月16日上午9点00分,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投标报价。

  4.投标地点: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205房间。

  5.投标时只限项目负责人1人到场。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单独封装,开标前递交,经采购小组审核后退回。

  6.投标报价内容包括:

  (1)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

  (3)投标报价函,以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

  (4)履约承诺函;

  (5)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现场勘踏确认表》。

  以上材料以密封的形式递交,投标结束后由招标方存档,不予退还。

  7.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现场开标,采用两轮报价方式,以第二轮的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企业。采购小组评委经评审后认为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等情形的,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并由次低价中标,以此类推。


附件: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会客室局部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综合办公 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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