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脱硫石膏处置招标公告

陕西有色脱硫石膏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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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脱硫石膏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69/056)
1.招标条件
本 陕 西 有 色 榆 林 新 材 料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阳 极 分 公 司 脱 硫 石 膏 处 置 ( 招 标 编 号 :
SCZF2024-ZB-0069/05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现场已产及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所产脱硫石膏,约产生 18000 吨。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对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现场已
产及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所产脱硫石膏回收处置(综合利用)(实际数量以招标人质检
计量中心检斤系统为准)。
2.3 合同期限:一年或标的物全部处置完毕,合同终止。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极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有环评及竣工验收批复文件,或自主环保验收材料;且取得排污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相关储存或处置工艺及设施(主要设备合格证或现场照片),需出具利用工艺说明;
3.4 投标人为榆林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企业(提供系统登录截图);
3.5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以
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
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前述获取时间段内完成支付,确保在招
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可以采取邮寄或派人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至:西安市高
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券大厦 21 层招标六部,接收人:刘盟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券大厦 21 楼会议室,腾讯会议开标。
7.其他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2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3 投标人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
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
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7.4 投标人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
代理机构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维护的电子邮箱。平台交易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支付后 3 个工作日内登录
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7.5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
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
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6.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6.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6.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
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
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
7.6.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
电话:029-85235014。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纪委办公室,电话 0912-718571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联系人:赵丹丹
电话:0912-718568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二号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刘盟超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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