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吴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吴起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6: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44 | ||
采购单位 | 吴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起县开发区城管局办公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1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944 |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吴起县陈蒿湾石油小区门面房A(2)4-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C-ZFCG-2024-018
项目名称: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81,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1,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测绘服务 | 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1,100.00 | 781,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起县城区供热用气专用管道建设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吴起县陈蒿湾石油小区门面房A(2)4-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吴起县陈蒿湾石油小区门面房A(2)4-1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吴起县陈蒿湾石油小区门面房A(2)4-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证明文件1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到延安市吴起县陈蒿湾石油小区门面房A(2)4-1获取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次询价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4.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吴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吴起县开发区城管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133*****196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51*****944
项目联系人:王勇
电话:151*****94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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