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交警支队交通隔离设施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4年交警支队交通隔离设施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4年交警支队交通隔离设施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交警支队交通隔离设施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3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通隔离墩):
合同包预算金额:3,78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隔离墩 | 9,95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1,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合同包2(交通隔离护栏):
合同包预算金额:2,95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隔离护栏(成品定制)采购样式一护栏 | 12,400(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2,232,000.00 | - |
2-2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隔离护栏(成品定制)采购样式二护栏 | 4,000(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7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隔离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合同包2(交通隔离护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时间: 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名称: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三号
联系方式:0459-*******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
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0459-*******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交警支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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