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守正创新实践经费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单一来源公告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守正创新实践经费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单一来源公告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戏曲学院
项目名称:中国戏曲学院守正创新实践经费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单一来源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第一包中国戏曲学院艺术实践演出,预算金额120万元,数量20场,简要服务要求:①档期要求10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连续5至10天的演出。②提供相关配套设施服务。第三包“国戏风华”2024年展览,预算金额15万元,数量1场,简要服务要求:场地总面积不少于1250平方米,并相关配套设施服务第四包 胡琴艺术传播推广演出,预算金额18万元,数量3场,简要服务要求:满足12月11日前后的演出档期并提供演出相关配套设施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3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戏曲学院守正创新实践经费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09月29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本项目第一包只有一家供应商(北京梅兰芳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第三包只有一家供应商(北京阳光海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第四包只有一家供应商(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做废标处理。经专家论证,磋商文件不存在歧视性、倾向性和其他不合理条款,磋商文件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发布时间及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同时鉴于本项目实际情况,演出时间临近,时间紧迫,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采购人演出正常开展,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第一包名称:北京梅兰芳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2号;第三包名称:北京阳光海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院内(国营第706厂北厂区)71幢3号;第四包名称: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山公园内中山音乐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2日至 2024年10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联系电话:01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意见(第一包).pdf; (2)论证意见(第三包).pdf; (3)论证意见(第四包).pdf;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场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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