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沈北新区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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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2024-2026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10-14 至 2024-10-18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诗衡
(沈北新区2024-2026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4-2026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4-2026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33,000.00
最高限价(元):7,233,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在自然资源部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年底国土变更调查和年中日常变更调查任务,要求完成2023至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每年度根据国家下发年中(6月)和年底(10月)遥感监测数据开展两次集中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卫片监督问题耕地图斑核实整改,全年开展自主提取图斑日常变更工作。完成2024至2026年度土地利用评价工作,包括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摸清集约用地状况,为开发区扩区升级提供依据。 完成2024至2026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制作并定期更新沈北新区批而未供土地空间数据,结合处置需求,综合考虑规划用途、地块面积等因素,提取拟供地地块。完成2024至2026年节地评价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对项目开展节地评价,组织专家论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须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2023至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

2.须满足自然资源部《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技术方案》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自然资源部每年度的工作成果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国家或采购方关于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采购标的的交付地点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的文件、技术规程为标准,完成此项目工作。

工作效率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的成果上报时间,完成此项目工作。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通过各级检查工作。

履约地点 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2024-2026年度按实际工作安排)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 16 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新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孟杰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土调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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