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试点场景建设 招标公告
LNG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试点场景建设 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LNG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试点场景建设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LNG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试点场景建设项目 | 1.建设LNG行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主体数据交换。 2.打造LNG物流数据共享应用,基于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物流关键业务数据共享交换。 3.打造企业返税确认书线上协同办理应用,基于行业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确认书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 2024年11月 |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5级及以上证书; 5)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及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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