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H-2024-05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内容: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2025年季度财务报表提供审阅服务,并出具2025年度发债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清单等专项报告,配合证券公司和评级公司做好相应反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五、服务期限: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项目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六、采购控制价:
最高限价:51万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上限控制价,超过采购上限控制的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已在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登记备案;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八、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是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谈判文件获取:
1.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获取。
2.确认参加响应:对本项目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报名登记表一份(格式自拟)、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套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腾龙大道国泰名都一栋三楼,联系电话:0718-*******)报名确认参与响应。
3.报名地点:湖北省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一栋3楼。(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
2.地点: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1栋3楼))。
说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采购主体秉承公平竞争及诚实守信原则,为充分体现国有企业规范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本项目借鉴和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及相关规定执行采购过程。采购人的采购行为属于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约束范围,潜在供应商对本采购活动有询问的,可以根据本采购公告公布的相关联系方式进行询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给予回复。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采购程序不执行采购意向公开;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要约,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本采购文件未列明及未载明的相关约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涉及的相关情形,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 20%的,且三分之二的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竞争性谈判小组书面递交《响应报价澄清函》。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澄清函》不能说明情况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拒绝其响应。
(注: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应当包含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类似是指:项目服务内容、项目服务范围、采购属性、采购需求类似、内容一致等)
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采购人为响应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同时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非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虚假响应。
5.本项目借鉴和比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 年印发)》编号:C********,子项:财务报表编制服务的参照,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后合格家数还剩余 2 家的,经评审专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认定为:“仍然具有有效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可以继续评审。
8.发布本次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将在利川新闻网(网址:https://www.ilichuan.com.cn/)上发布。
9.由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本次谈判借鉴和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章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技术解决方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被推荐的响应供应商不进入最终报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利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社区七组凉桥路83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77*****507
代理机构: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1栋3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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