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密胺餐具招标公告
食堂密胺餐具招标公告
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食堂密胺餐具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16]217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食堂密胺餐具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浙江大地湖采[2016]-023号
二、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22.5万元。
五、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采购清单与技术要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密胺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自2016年6月1日以来密胺餐具检测合格报告(主要安全与质量指标必须具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8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3时30分-16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人民路398号二号楼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以投标人认购的招标文件为准。若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认购招标文件时务请自带U盘,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八、投标人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密胺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自2016年6月1日以来密胺餐具检测合格报告(主要安全与质量指标必须具备)。(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投标单位(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承诺表。(请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资料下载”中“采购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1份)
6、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7、投标报名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8、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10、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初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
九、投标保证金(认购招标文件时须交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以网银方式),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
十、 提 疑及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6年10月18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将于2016年10月19日16时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日14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二、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出席要求 :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日14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会议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业务咨询: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7*****684 ****-******* 传真:****-*******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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