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之城——海淀专辑》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向新之城——海淀专辑》节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向新之城——海淀专辑》节目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6:01
预算金额 ¥2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师安、王文姣、李响、张静、鲁智慧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师安、王文姣、李响、鲁智慧 010-********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意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向新之城——海淀专辑》节目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宣传和展示海淀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举措成效和潜能方向,拟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重点聚焦场景应用和群众可知可感,充分挖掘资源要素,推出《向新之城——海淀专辑》主题访谈节目,为新质生产力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本项目宣传覆盖面更广、宣传效果立竿见影,需充分利用相关栏目,通过专题宣传报道服务海淀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北京广播电视台是北京地区唯一集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综合传媒机构,是最具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主流媒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全面性、权威性、专业性等问题,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广播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淀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3室            

联系方式:王师安、王文姣、李响、鲁智慧 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目制作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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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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