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131***** | 项目名称 |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13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编号:E321*****131*****001001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已经宿开审批备〔2024〕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北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1.2 工程规模: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造价约170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屋面拆除、屋面板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为:(1)投标报价(97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K2=92%。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基准值=(A×70%+B×30%)×K3,K3=90%。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1%的,扣0.3分,最高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除计算性错误外,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 09:00至2024年10月1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8楼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君临国际A座12楼 联系人:吕萍 联系人:李范范 电 话:0527-******** 电 话:183*****585 E-mail:*********@qq.com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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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编号:E321*****131*****001001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已经宿开审批备〔2024〕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北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1.2 工程规模: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造价约170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屋面拆除、屋面板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为:(1)投标报价(97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K2=92%。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基准值=(A×70%+B×30%)×K3,K3=90%。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1%的,扣0.3分,最高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除计算性错误外,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 09:00至2024年10月1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8楼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君临国际A座12楼 联系人:吕萍 联系人:李范范 电 话:0527-******** 电 话:183*****585 E-mail:*********@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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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21*****131***** | 项目名称 |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13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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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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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编号:E321*****131*****001001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已经宿开审批备〔2024〕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北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1.2 工程规模: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造价约170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屋面拆除、屋面板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为:(1)投标报价(97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K2=92%。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基准值=(A×70%+B×30%)×K3,K3=90%。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1%的,扣0.3分,最高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除计算性错误外,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 09:00至2024年10月1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8楼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君临国际A座12楼 联系人:吕萍 联系人:李范范 电 话:0527-******** 电 话:183*****585 E-mail:*********@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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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编号:E321*****131*****001001 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已经宿开审批备〔2024〕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499号厂房6.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北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1.2 工程规模: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造价约170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条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钢结构厂房屋顶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屋面拆除、屋面板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为:(1)投标报价(97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K2=92%。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基准值=(A×70%+B×30%)×K3,K3=90%。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1%的,扣0.3分,最高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除计算性错误外,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 09:00至2024年10月1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园8楼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君临国际A座12楼 联系人:吕萍 联系人:李范范 电 话:0527-******** 电 话:183*****585 E-mail:*********@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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