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区锅炉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4—JQ12—W1049
医疗区锅炉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4—JQ12—W104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锅炉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12—W104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低氮燃气常压热水锅炉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订合同之后的45日历天完成锅炉等主要设备、材料的生产,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相关管道安装、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同步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室内型锅炉,设备放置路面花坛处,为供住院部的采暖、生活热水施工;供康复中心、厨房生活热水使用。 |
2 | 低氮燃气蒸汽发生器设备 | 台 | 3 | 设备放置路面花坛处,为食堂(4台蒸箱、2台粥锅)、消毒中心、制剂中心提供蒸汽供应 | |||
3 | 空气能热泵设备 | 台 | 2 | 设备放置于门诊楼顶,为门诊部100张床位和50位医护人员提供热水供应。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锅炉销售商。如是锅炉生产厂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如是锅炉销售商,所投锅炉品牌生产厂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报名。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注册,需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打印件或正在审核中的截图。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所投锅炉品牌生产厂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注册,需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打印件或正在审核中的截图打印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bzczhb*****@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我院内外网(http://www.904yy.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助理、华助理
联系方式:0510-85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助理、陈助理
联系方式: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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