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9月30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红旗取土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红旗林场
建设单位:嘉荫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沃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红旗林场,占地面积*****m2,生产规模为采土20万m3/年,取土种类为粘土,开采年限为1年。
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注意维修养护及正确使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2、废气
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
3、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项目生产用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清基产生的废土石施工结束后用于厂区土地平整,砍伐的树木进行异地栽培。
5、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工程实施建设中做到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完成。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天施工,施工结束及时恢复原地貌,落实水土流失及防治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影响。截水沟的边坡种植植被进行绿化防护。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产生环节主要为土石开采、表土暂存和运输产生,通过喷洒水降尘可有效降低粉尘排放量。
2、固体废物
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有污泥产生,晾干后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平整,开采产生的废土石用于施工场地平整,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箱内,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4、噪声
尽量减少在铲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严禁夜间(22:00~6:00)作业。
5、生态环境
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应急预案。设置合理的护坡或采取支护措施,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设置挡土墙。雨季定期检查,及时处理,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暴雨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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