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服务询比公告

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服务询比公告

  为做好信义会街12号直管房原状维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工作,现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拟对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服务。

  3.资金来源:总费用预算为******元,由荔湾区财政安排资金。

  4.本项目中选单位数量:1家

  5.中选单位中选仅代表获得服务资格,不意味获得具体的服务任务,具体内容以询比单位发出的项目任务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成果要求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检验服务单位进场及检测必须满足工程现场进度要求。

  2.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工程质量、材料进行检测服务,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检测项目清单

序号

检测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地基检测

旋喷桩钻芯法检测

孔.米

66


2

单桩静载试验
(最大试验荷840KN)

3


3

复合地基压板试验
(最大试验荷1196KN)

3


4

结构检测

钻芯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

芯样

6


5

混凝土氯离子含量

2


6

后锚固件抗拔性能

3


7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构件

10


8

抹灰砂浆拉伸粘贴强度

1


9

饰面砖粘结强度

1


10

楼板和梯板厚度检测

构件

6


11

构件几何尺寸检测

构件

10


12

材料检测

电线

7


13

空开

4


14

电工套管

3


15

PPR管材

3


16

PPR管件

3


17

PVC管材

3


18

PVC管件

3


19

阀门

4


20

水泥

1


21

砂浆抗压

9


22

1


23

砼抗压

5


24

砼抗渗

1


25

砼氯离子(拌合物)

3


26

钢筋

12


27

钢筋连接

6


28

铝合金

3


29

铝合金门窗

1


30

防水涂料

1


31

防水砂浆

1


32

高分子防水卷材

1


33

预拌砂浆

1


34

陶瓷砖

1


35

防滑砖

1


36

抹灰砂浆

1


37

内墙涂料

1


38

墙面砖

1


39

外墙漆

1


40

腻子

1


41

防火封堵材料(1.5h)

1


42


室内空气环境检测

6


  3. 服务质量:

  (1)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按要求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主要使用的检测规范:

  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汇编》(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

  ②相关检测规范: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011)、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测规范》(GB*****-2001(2009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14)、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国家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2016)、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国家标准《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范》(T/CECS 02-2020),

  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20,

  ④国家其他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⑤以上标准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报价人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4.报价人近两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的联合体报价。

  注: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设置。1号)执行。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拾叁万捌仟柒佰陆拾元)。

  报价要求:结算下浮率的报价范围为[0%-100%]。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或不在报价范围内报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开展服务的工作费用、按询比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税费等全过程服务的所有工作费用,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询比人要求追加或补偿费用。

  2.服务费计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我市工程检验监测费费率的通知》(穗建造价〔2019〕38号)。

  中选人需提供计费的有效依据及计算过程。结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所报结算下浮率)不变,最终结算金额为******元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

  3. 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财政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财政核定为准)。

  4. 风险提示:本项目是荔湾区财政投资项目,按要求须办理项目资金、合同、结算支付等行政审批手续,报价人应对此要求有充分了解,询比人不对因报价人不了解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报价人中选后需向本项目询比代理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756.52元。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人,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并且向询比代理单位提交报价登记表(详见附件6),报价登记表可通过邮箱发送至询比代理单位。询比代理单位邮箱:*********@qq.com。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0月12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0月1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0月18日下午 14:30-15:00递交至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3号白云大厦16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99*****1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3号白云大厦16楼

  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信义会街12号房屋原状维修项目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服务询比文件.doc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cgxx/content/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检测 工程质量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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