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看病一件事”服务中心拓展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看病一件事”服务中心拓展改造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对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看病一件事”服务中心拓展改造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地点: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门诊大厅。

二、项目范围

在原门诊大厅圆形一站式服务中心基础上进行拓展改造。包含:站体(回型)、人造石台面、吊牌(上方悬挂)、柜子、办公椅等满足项目运行的一切内容,具体以效果图、清单及现场为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单等。

4、为便于各供应商了解和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切合实际的报价,供应商应到现场了解实际需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17:30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公司请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采取现场或邮寄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①报名地点: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基建办(高新区仙临路666号); ②联系方式:基建办 联系电话:137*****052

五、注意事项

1、各参与调研的服务商须按本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上述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此次调研仅作为市场情况了解,不作为采购的最终依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门诊大厅“看病一件事”服务中心拓展改造清单

附件:改造清单.docx

标签: 拓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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