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采油厂水平衡测试和延续评估报告服务
2024年第四采油厂水平衡测试和延续评估报告服务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四采油厂水平衡测试和延续评估报告服务 |
项目概况: | 1.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条例要求,结合第四采油厂各站用水情况,完成《延续取用水评估报告》及《水平衡测试报告》。服务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第四采油厂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技术要求:甲方委托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条例要求,结合第四采油厂各站用水情况,完成《延续取用水评估报告》及《水平衡测试报告》。乙方要针对第四采油厂(固安、永清、广阳、安次)各站的用水水平及近三年取用地下水量等实际情况,进行取用水评估,编写《延续取用水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报告等工作,最终顺利通过专家组审查,向甲方提交陆份报告成果和新颁发的《取水许可证》证书及延续申请的批复(或同等效力的文件材料);编制永清县范围内古大站、古一站、安一站、泉44站、泉241站、永清站内水平衡测试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水利厅认可的《水平衡测试报告》,报告经专家组评审、验收后及时向甲方提供《水平衡测试报告》成果和专家验收意见。其 他: / 。 |
项目单位: | 华北油田第四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 合格服务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响应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近三年无较大工业安全生产事故、较大环境事件和不良影响的质量事件事故;注:需附承诺书。3. 自2020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水平衡测试报告和延续评估报告编制的业绩;注:有效业绩合同、与之相对应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的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等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否则相应业绩不予认可;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示: 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公司处于被暂停企业交易资格或累计失信分值达到10分的,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采购文件的获取3.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3.2采购文件售价 :200.00元人民币(含税)。除采购人原因项目终止的可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3.3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汇款或者转账,将资料费用汇入指定开户银行。将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采购文件缴费通知、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与采购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扫描成JPEG格式图片、将开票信息EXCEL表发至公告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采购人在确认收到招标资料费(含手续费)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采购文件。联 系 人:睢文强联系方式:0317-******* 155*****757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未及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聂雪峰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31*****41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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