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外场感知视频监控体系四期采购项目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执法外场感知视频监控体系四期采购项目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执法外场感知视频监控体系(四期)采购项目

JSXY2024-JKSQ标段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执法外场感知视频监控体系(四期)采购项目 已由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交通执法外场感知视频监控体系(四期)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JSXY2024-JKSQ标段。具体实施情况概况:

2.1.1 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1.2 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本项目外场感知系统补盲建设共计20个检测点,各检测点位要求独立供电供网,按照不同的检测需求区分,本项目共需建设卡口抓拍监测点11个,抓拍枪球一体机监测点2个,停车场入口抓拍一体机监测点6个(两个点位仅布线),抓拍球机监测点1个。各监测点视频须存储至支队视频存储空间并接入支队视频监控平台,支持实时观看及30天内视频回放,按照存储需求增加不少于260T的存储空间,确保视频流畅清晰,各点位视频数据至少保存30天。各点位产生的过车数据须按照支队数据资源中心数据标准接入支队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延迟须小于3秒。

  1. 具体外场建设点位明细表

序号

辖区

类型

数量

安装位置

1

泉山区

卡口相机

2

玉带大道与三环南路路口(出城方向),协调交警立杆

2

卡口相机

2

玉带大道与三环南路路口(入城方向),协调交警立杆

3

卡口相机

1

韩山隧道西入口(入城方向),协调交警立杆

4

鼓楼区

卡口相机

2

响山路与林场路口(出城方向),协调交警立杆

5

卡口相机

2

下淀路路口(出城方向),协调交警立杆

6

云龙区

卡口相机

1

复兴路与淮海东路路口(入城西向),协调交警立杆

7

卡口相机

2

复兴北路与环城路口(出城北向),协调交警立杆

8

卡口相机

2

复兴南路与铜山路口(出城南向),协调交警立杆

9

抓拍枪球一体机

1

火车站出租车下客区北,协调城管立杆

10

抓拍枪球一体机

1

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入口,协调城管立杆

11

经开区

入口抓拍一体机

1

高铁西广场地下停车场中央大道入口

12

入口抓拍一体机

1

高铁西广场地下停车场北入口

13

入口抓拍一体机

1

高铁东广场地下停车场站南路入口

14

入口抓拍一体机

2

高铁东广场地下停车场站北路入口

15

入口抓拍一体机

2

高铁东广场地下停车场站东路出口

16

入口抓拍一体机

2

高铁东广场地下停车场站北路出口

17

卡口相机

1

高铁东广场出口(隧道),协调交警立杆

18

卡口相机

1

长安路与宝莲寺路口(西向),协调交警立杆

19

卡口相机

1

蟠桃路与宝莲寺路口(东向),协调交警立杆

20

顺堤河

抓拍球机

3

徐州港顺堤河作业区二期

21

其他需求



高铁东广场出租车入口对面太阳能供电改造成220V直供电以及固定供网

2.2 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5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包含的仪器设备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耗材、工程和服务类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及伴随工程和服务的相应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审确认的投标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若合同条款中无另行约定,则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相关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智能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项目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外场监控类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1.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 A 级确定。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 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0*****5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软件园C8西单元-6楼

联 系 人:吴小飞

电 话:180*****627173*****696

电子邮箱:*********@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

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则视为内容缺失不予认可。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 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3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7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上午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联系代理:0516-********

8.8、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腾讯会议号:675-120-914。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交通执法 感知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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