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9日 18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4日 09时50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担保公司只认西藏财信出具的担保保函)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丁青县教育局

地 址: 丁青县

联系方式: 13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吉祥民居8栋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 191*****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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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

项目名称:丁青县教育系统采购各学校学生食堂燃料及灶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9日 18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4日 09时50分

地点: 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担保公司只认西藏财信出具的担保保函)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丁青县教育局

地 址: 丁青县

联系方式: 13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卡若区吉祥民居8栋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 191*****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1*****74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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