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园区大棚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果蔬园区大棚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经济合作社果蔬园区大棚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经济合作社果蔬园区大棚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MSS_CQ_2024_S_2793
1.3 采 购 人: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 采购预算:220,000.00元(含税)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hljnjzx.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临河村果蔬园区22栋大棚维修,3栋48米长,19栋60米长。
2.2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后公示3天,公示后3天内签订合同,成交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维修服务。在完成项目后,由村两委及理事会、监事会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质检及验收工作,质检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95%价款,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后支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
2.5 其他:无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www.hljnjzx.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注:审核人选择“金鹏聪”。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在项目网站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行 号:403*****155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
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6 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17:00前。逾期未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视为其放弃成交,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6.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3项要求材料及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6.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7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7.2 减价幅度:500.00 元
7.3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0:00
7.4 延时竞价周期:60秒
7.5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9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意向供应商所提供货物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hljnjzx.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密山市当壁镇临河村
联 系 人:王国辉
电 话:159*****679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朱先生、王女士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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