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下辖大队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下辖大队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下辖大队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7: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城市广场3号楼B座14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交易中心大屏显示为准) | ||
预算金额 | ¥1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宫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7-******* | ||
采购单位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黄河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宫助理 09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正熙睿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女士 0971-******* | ||
附件: | |||
附件1 | 【海西下辖24年主副食】(第2包公告及附件)(10月12日).pdf |
项目概况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下辖大队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城市广场3号楼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熙睿远公招(服务)2024-035/01-06
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下辖大队2024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柴达木西路消防救援站2个伙食单位共62人(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20人,柴达木西路消防救援站42人)伙食管理及膳食工作所需的主、副食品的配送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至2025年,1年,具体年月日在合同签订时明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载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或批发业。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约定中小企业所属行业:零售业或批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正熙睿远公招(服务)2024-035/02,请在投标文件中据此表述采购项目编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城市广场3号楼B座14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交易中心大屏显示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携带以下资料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zxry@163.com)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黄河路10号
联系方式:宫助理 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正熙睿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14楼
联系方式:赵女士 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助理
电 话: 0977-*******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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