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运动健步道及设施整修项目重新招标

某单位运动健步道及设施整修项目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运动健步道及设施整修项目(重新招标)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环湖沥青跑步道(约1624.56m)及其附属、彩钢板屋面翻新(约*****.25m2)及构架除锈、刺网围界整修与新建(约3000米)、排水设施整治(约3000米);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环湖沥青跑步道(约1624.56m)及其附属、彩钢板屋面翻新(约*****.25m2)及构架除锈、刺网围界整修与新建(约3000米)、排水设施整治(约3000米);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环湖沥青跑步道及其附属、彩钢板屋面翻新及构架除锈、刺网围界整修与新建、排水设施整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并完成施工,且不得为“三资”企业(即不得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资格要求中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须同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2024年10月21日或者2024年10月2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证明材料)。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记录(即提供投标承诺书)。注:①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②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3.3.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6提供财务状况表,要求的年份:2021年、2022年、2023年;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不在招标人上级机关和本级企业黑名单库内。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上述3.4、3.5、3.7条内容可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也可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打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QQ.COM。[注: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所示单位为投标人)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2024年4月、2024年5月、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8月、2024年9月)由社保部门盖章的参保证明原件(网上自助打印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件的视为原件)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应是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报名单位邮件回复文件费转账凭证、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原件快递单号后,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潜在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室(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投标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万晓峰,联系电话:0573-********188*****600。)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开标室(广场路350号、蒋水港西侧)。

6.2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20244月至9月)的单位社保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8.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某单位纪检部门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3-********151*****510

部门名称:上级纪检部门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766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

联 系 人:刘工、胡工

电 话:157*****921137*****9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联 系 人:万晓峰

电 话:0573-********188*****600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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