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副食品采购询价公告

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副食品采购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院对食堂食材实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各供货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以固定门店、货品质优价廉为宜)。

二、采购内容

食堂日常所用猪肉、牛肉、鲜(冻)货品、鸡蛋、干调、蔬菜等副食品。

三、结算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有效发票及正规有效账户,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按签订合同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款)。

四、要求

1.食堂采购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

2.送货人根据实际订货情况,按时、按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订货后20分钟内送达)。

五、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本单位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非经营者需要经营者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肉品检疫合格证(加盖本单位公章):肉类及冻货需提供。

3、报价单:根据采购内容,提供单独产品报价单。

4、书面陈述食材供应承诺及优惠方案(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月17 日

地点地点: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联系电话:******** / ********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 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 10 月 12日

标签: 副食品采购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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