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采购公告
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4-10-12 18: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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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41,9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居档助理机器人,提供如下服务功能: 1.查询待录入的数据是否已建档 2.在中心或医院业务系统中查询基础信息 3.清洗和整理查询的数据,并将结果提交给中心工作人员 4.中心工作人员将核对或修正的数据返回给机器人 5.将中心工作人员返回的数据维护进公卫系统中 6.机器人可以提供新增、修改、注销等操作 7.查询最新诊断和用药数据,并录入到公卫系统的动态使用记录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按采购人需求采购居民健康档案维护服务项目 | 1 | 13,500 | 项 |
2 | 服务内容:1.安心热线智能外呼系统使用;2.服务包一;新增短信发送服务;3.外呼对话流优化、安心热线使用培训、外呼数据报表导出及分析、更换场景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按采购人需求采购安心热线智能外呼系统及外呼通讯服务 | 1 | 28,4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项目验收条件1.乙方协助甲方将“待处理清单” 中具备录入条件的数据录入系统,完成1,000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信息新建或修改;2.乙方将验收报告当面交付给甲方进行确认,如对乙方交付物有异议或修改意见,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安心热线技术服务验收以合同内约定的外呼场景上线使用确认为标准。4. 外呼通信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作为验收标准。5. 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积极配合组织并完成项目验收根据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双方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验收确认。6. 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对不合格的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7. 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不组织参加项目验收,或无理由拒绝、延迟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盖章或签字的,自乙方催告通知到达甲方处第7日,视为项目通过验收。8. 合同项下需要签署的各种文档、文件,以乙方代表现场出具为准,乙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
2 | 二、验收争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实施服务进行验收且验收通过,甲方对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
3 | 三、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一)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接触到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居民个人信息等全部资料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作本项目服务之用;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目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二)甲方需对乙方在本项目中采取的独有技术及相关文档、源代码、光盘资料和文件资料等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三)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涉及本项目的任何文件资料、来往信函等,应妥善保管,不向除法律顾问等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知晓的人员之外的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四)本项目结束,验收文件完成签字确认后,按甲方的要求,退还、清除甲方提供的数据,如有拷贝等数据备份,需交付甲方后完全清除。(五)双方同意,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档案信息秘密和其他与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的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的义务。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档案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同意就项目完成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六)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
4 | 四、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15天未开展工作,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如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验收要求、售后服务执行时,影响甲方业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三)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且该违约行为不可归咎于甲方过错,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其服务上的任何不足。当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认为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有合理依据,乙方应随即根据甲方有依据的合理要求,弥补该不足,或重新履行服务而不另行收费、或退回对有关服务已支付的相关部分费用。但如弥补不足、或重新履行服务、或退还适当之款项仍不足以补偿因不适当履行服务、不履行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所引致之甲方损失,乙方(包括其雇员、分支机构)就其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论诉讼因由)上限,将局限于不超过本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
5 | 五、服务时间:12个月,即自服务商向采购人正式提供本次所采购资源服务之日起12个月(结合上年对应服务具体结束时问,合理确定本次正式提供资源服务起始时问)。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陆衡 ********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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