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 | 项目名称 |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02001 | 标段名称 |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项目 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2]81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常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两个项目合并招标,招标人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泰山路及云东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泰山路及云东路,泰山路长约4.11km、云东路长约0.64km,总长约4.75km。其中(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泰山路、云东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泰山路实施道路拓宽整修、排水设施优化、交通秩序整治、交叉口优化、景观提升以及云东路面层处治等;(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南起凤鸣路北至溢洪道,全线总长1225米,建设3x2米雨水箱涵(位于机动车道内)。 路面施工采用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技术、路基及基层地聚合物注浆加固工艺、复杂环境下箱涵施工以及内径11m开挖深度11.25m的盾构始发井,经5名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包含(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和(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两部分施工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报价。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2号)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8000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指:城市支路工程、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单独桥涵、隧道工程除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2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7.2.2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人投标报价较低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7.2.3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7名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 7.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7.3.1施工组织设计(18分)(暗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0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0分); 7.3.2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包含过水断面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箱涵施工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7.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7.4.1投标报价(80分): 7.4.1.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7.4.1.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4.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4.2.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7.4.2.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8. 其他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 11. 联系方式
2024年 10 月 12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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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项目 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2]81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常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两个项目合并招标,招标人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泰山路及云东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泰山路及云东路,泰山路长约4.11km、云东路长约0.64km,总长约4.75km。其中(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泰山路、云东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泰山路实施道路拓宽整修、排水设施优化、交通秩序整治、交叉口优化、景观提升以及云东路面层处治等;(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南起凤鸣路北至溢洪道,全线总长1225米,建设3x2米雨水箱涵(位于机动车道内)。 路面施工采用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技术、路基及基层地聚合物注浆加固工艺、复杂环境下箱涵施工以及内径11m开挖深度11.25m的盾构始发井,经5名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包含(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和(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两部分施工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报价。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2号)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8000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指:城市支路工程、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单独桥涵、隧道工程除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2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7.2.2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人投标报价较低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7.2.3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7名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 7.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7.3.1施工组织设计(18分)(暗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0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0分); 7.3.2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包含过水断面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箱涵施工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7.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7.4.1投标报价(80分): 7.4.1.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7.4.1.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4.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4.2.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7.4.2.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8. 其他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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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320*****800*****002001 | 标段名称 |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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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项目 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2]81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常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两个项目合并招标,招标人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泰山路及云东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泰山路及云东路,泰山路长约4.11km、云东路长约0.64km,总长约4.75km。其中(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泰山路、云东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泰山路实施道路拓宽整修、排水设施优化、交通秩序整治、交叉口优化、景观提升以及云东路面层处治等;(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南起凤鸣路北至溢洪道,全线总长1225米,建设3x2米雨水箱涵(位于机动车道内)。 路面施工采用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技术、路基及基层地聚合物注浆加固工艺、复杂环境下箱涵施工以及内径11m开挖深度11.25m的盾构始发井,经5名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包含(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和(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两部分施工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报价。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2号)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8000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指:城市支路工程、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单独桥涵、隧道工程除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2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7.2.2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人投标报价较低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7.2.3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7名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 7.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7.3.1施工组织设计(18分)(暗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0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0分); 7.3.2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包含过水断面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箱涵施工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7.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7.4.1投标报价(80分): 7.4.1.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7.4.1.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4.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4.2.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7.4.2.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8. 其他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 11. 联系方式
2024年 10 月 12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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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项目 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 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2]81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常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两个项目合并招标,招标人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泰山路及云东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泰山路及云东路,泰山路长约4.11km、云东路长约0.64km,总长约4.75km。其中(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泰山路、云东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泰山路实施道路拓宽整修、排水设施优化、交通秩序整治、交叉口优化、景观提升以及云东路面层处治等;(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南起凤鸣路北至溢洪道,全线总长1225米,建设3x2米雨水箱涵(位于机动车道内)。 路面施工采用沥青混凝土厂拌热再生技术、路基及基层地聚合物注浆加固工艺、复杂环境下箱涵施工以及内径11m开挖深度11.25m的盾构始发井,经5名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包含(1)泰山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部分)和(2)解放南路(凤鸣路至淮塔站)排水工程-泰山路段两部分施工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报价。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2号)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8000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指:城市支路工程、城市次干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单独桥涵、隧道工程除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2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7.2.2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人投标报价较低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7.2.3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7名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 7.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7.3.1施工组织设计(18分)(暗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0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0分); 7.3.2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9年09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包含过水断面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箱涵施工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7.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7.4.1投标报价(80分): 7.4.1.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7.4.1.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4.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7.4.2.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7.4.2.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8. 其他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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