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乌其昆油页岩露天矿轮斗挖掘机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一配电、通讯检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兹别克斯坦乌其昆油页岩露天矿轮斗挖掘机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一(配电、通讯
检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G2024-2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兹别克斯坦乌其昆油页岩露天矿轮斗挖掘机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一(配电、通讯检测
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煤科
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的配电、通讯检测系统供货、国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服务和其
他伴随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兹别克斯坦乌其昆油页岩露天矿轮斗挖掘机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一(配电、通讯
检测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兹别克斯坦乌其昆油页岩露天矿轮斗挖掘机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一(配电、通讯
检测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 2 项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期前)在轮斗挖掘机或斗轮堆
取料机或同类型重型装备上应用的电气控制系统供货有效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材
料须能体现标的内容、签订日期、盖章等,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 AC6kV 高压开关柜型式检验报告及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
8.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http://cg.ccteg.cn/member/sysreg/register.htm?isAudit=1&no_sitemesh)供应商注
册,并将注册成功(或证明已完成注册)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含邮费)1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楼 406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楼 406 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乌兹别克斯坦乌其昆油页岩露天矿轮斗挖掘机设备-电气控制系统一(配
电、通讯检测系统)采购。
2.建设地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沃伊州科尼梅赫区。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国内地点。
4.计划交货期:中标人的供货数量须以招标人按批次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和支付的预付款为
准,每批次供货期限为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相应数量和比例支付预付款后 120 个日历
天。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配电、通讯检测系统供货、国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服务和
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前。
8.请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业绩证明;4)试验报告;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2
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
截图 1 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lnzf8885@163.com。发送扫
描件同时在邮件中以 word 文件登记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在规定时
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我公司邮箱后,同时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
行沈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汇款时一定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
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
联 系 人:张志豪
电 话:024—24158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
联 系 人: 刘琳
电 话: 024-31679596-8885
电子邮件: lnzf888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