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分项预算 | 总价 | 是否核心产品 |
1 |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台 | 否 | 300000.00元 | 300000.00元 | 否 |
投标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此分项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 | | | | |
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YGHAZ【2024】2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安
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移交至相
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
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
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
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
: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
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获取)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
幢一单元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
幢一单元1楼)
七、其他
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公
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
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223
项目名称: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进口 分项预算 总价 是否核心产品
1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台 否 300000.00元 300000.00元 否
投标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此分项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
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
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移交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
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
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
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
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
1楼),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注:可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
《昆明人社通(APP)》等渠道下载打印,参保证明须有能识别真假的二维码)
(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
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宁市八街街道办龙泉路15号
联系方式:丁美全/0871-6863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联系方式:范瑜/19988505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瑜
电话:199885053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地 址:安宁市八街街道办龙泉路15号
联 系 人:丁美全
电 话:0871-68639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栋一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范瑜
电 话: 19988505335
电子邮件: 8094088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
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
幢一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223
项目名称: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
进口
分项预算
总价
是否核
心产品
1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
击波治疗仪
1台 否 300000.00元 300000.00元
否
投标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此分项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
装、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提供证明材料
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移交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
处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
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
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
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
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
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
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
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
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
一单元1楼)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获取)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
一单元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
一单元1楼),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注:可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
台》或《昆明人社通(APP)》等渠道下载打印,参保证明须有能识别真假的
二维码)(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
废标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宁市八街街道办龙泉路15号
联系方式:丁美全/0871-6863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联系方式:范瑜/19988505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瑜
电话:199885053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