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


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的货物情况说明、供应商名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商品有机肥140吨。
2.采购预算为:19.60万元。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5〕61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的意见》(安政发〔2015〕20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有机肥整村推进,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加快发展我县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建设,全面推进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建设步伐,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及汉江上游水源地涵养清洁。为满足项目抓点示范需求,需在我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有机肥140吨。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段家河村四组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表1)
四、公示期限
从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止 (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
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联系方式:****-*******
七、财政部门信息:平利县财政局
地址:平利县新正街
电话:****-*******
八、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附表1:
采购人 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名称 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19.60万元
专家1
论证意见 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是本县唯一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有利于采购调运且能及时供应到位,在保证质量提高农务同时便于质量追溯。
专家姓名 余以超 职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 平利县园林绿化中心
专家2
论证意见 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是本县唯一一家生产商品有机肥的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经过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检各项指标合格。采购该企业有机肥有运费低,便于质量追溯等优势。
专家姓名 邱茂慈 职称 高级农艺师
工作单位 平利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
专家3
论证意见 1. 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经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
2. 经过小面积、小范围试用,表现较好。
3. 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是我县唯一一家有机肥生产企业。
专家姓名 刘汉平 职称 农艺师
工作单位 平利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有机肥 农业技术推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