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专业设备招标公告
路桥专业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路桥专业设备购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10日 13:5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6年10月10日 09:00至2016年10月17日 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08:30至2016年10月24日 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昌平区西关环岛西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昌平区西关环岛西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新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新力:***-******** |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路桥专业设备购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路桥专业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ZTXY-2016-H355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新力:***-********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预算金额: 461190元;采购内容:全站仪、水准仪、测绘大赛需新购设备等,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及附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11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2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9:00至2016年10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及附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24日 08:30至2016年10月2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平区西关环岛西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0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昌平区西关环岛西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参加本项目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未与其他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项目的负责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8)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
(9)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2016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供应商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7、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力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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