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质采样服务项目(二
次)比选公告
1.1.招标条件
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质采样服务项目(二次)已同意实施,项目资金由企业
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
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
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1.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2.1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按照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质部的《样品采集
与保存》、《车辆管理办法》等服务质量要求进行水样采集工作。
1.2.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 服务期限:两年;
1.2.4 质量标准:
1、确保采集的水样符合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将水
样送达水质实验室。
2、按照指定日期将水样于当天 12 点前完成采集,并规范填写相关记录,按照规范要求
实施水质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使用公车人员需办理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内部
驾驶证,使用符合要求的自驾车需报备后使用。
3、同时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1.2.5 招标规模:约 5 万元/年;
1.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
明文件;
1.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至 2023 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上述财
务报表经第三方审计的请提供审计报告及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1.3.3 信誉要求: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截图。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5.比选文件的获取
1.5.1 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
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0871-67169993。
1.5.2 比选文件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如需开具发票,无论是
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公汇款。户名;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
明关上支行;账号:871904240510401)。
★未按本比选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
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1.6.2 本次比选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申
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
1.6.3 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
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信息创业中心 2 栋
联系人:李婉琳
电话: 0871-674291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 系 人:刘哲源(15812111733)、杨文(13759188803)、李俊、苏莹、蒋正虎
电 话:0871-671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