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DJX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
件发送至 zhangbing41@faw.com.cn 邮箱:(1)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招标文件费汇款凭
证(汇款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人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石景山区 54 号院 4 号楼 10
层(101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石景山区 54 号院 4 号楼 10
层(1014 室))
七、其他
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DJX2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招标人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
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服务
2.2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按照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由乙方编制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一次设计报告、接入系统二次设计报告、风电消纳能力分析报
告及接入系统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组织电网及相关部门审查会议,根据专题会议纪要要求,
修编完善上述报告,取得接入系统批复文件。
2.3 报价要求:报价人应充分阅读报价文件,本次项目费用总报价不得高于 70 万元(含税),
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时应予以考虑。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
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定此费用
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4 服务方式:通过现场服务、电话(传真)咨询与服务、在线客服、邮件及邮寄、远程控
制的服务、微信企业号等方式由乙方编制中国中车平定县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一次
设计报告、接入系统二次设计报告、风电消纳能力分析报告及接入系统电能质量分析报告,
组织电网及相关部门审查会议,根据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修编完善上述报告,取得接入系统
批复文件。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资料需求清单,甲方提供完整工作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合同项下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
术、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
立时间小于 3 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资信证明、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意一月的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完成至少 1 项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服务业务(单个项目不小于 100MW)。(提
供合同复印件并附加盖公章,提供项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
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3.6 供应商未被中车集团列入供应黑名单。
3.7 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每天 08: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
zhangbing41@faw.com.cn 邮箱:
(1)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人名称)。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事
项、授权期限联系电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发送
资料后须致电 0431-81868683 或 18043829313 确认是否收到。
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市汽车厂支行
账号:157201042317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
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 10:00 时,地点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石景山区 54 号院 4 号楼 10 层(1014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5 号楼
联系人:时工、李工
联系电话:010-5352682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0431-8186868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定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5 号楼
联 系 人:时工
电 话:010-535268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 系 人: 张兵
电 话: 0431-81868683
电子邮件: zhangbing41@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