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经研究,成立机电工程学院评优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向启荣
成 员:杨 珊、黄文峰、张振国、唐 玉、何玗璠、胡 波、孙 玥、张知之、易姗姗、沈皓阳、刘伟
一、参评对象及奖项设置
1.参评对象:机电工程学院大二至大四年级全体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学生与班级。
2.评选奖项:先进班集体、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单项奖学金、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
二、评选要求
各评选奖项具体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
1.思想建设: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表现好;
2.组织建设:建立有稳定的班团干部队伍,班委和团支部密切配合,学生干部主动联系学生,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并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3.班风建设: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团结友爱,积极参与校、院活动及易班平台等网络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的班级活动,在优良班风、学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
4.学风建设:班级学习氛围好,积极参加早读早锻炼、晚自习以及各类学科竞赛等,形成了刻苦钻研,勤学好问,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班集体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
5.劳动实践:班级形成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氛围,主动组织或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定期开展集体劳动实践,注重寝室文化建设,班级寝室曾获得过学校“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6.纪律建设:建立班级同学文明行为、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等约定,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全班同学遵纪守法,参评学年无人受到纪律处分,无不良记录。
7.获成都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班长直接获评机电工程学院优秀班长称号。
8.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0%。
(二)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产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位列班级前30%。
1.思想品德好:爱党爱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为学校和集体争取荣誉;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钻研精神,成绩优良,校优秀学生平均学分绩点≥3.0,校优秀学生干部平均学分绩点≥2.5或成绩排名位列班级前1/3;参评学年无重修、补考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体育卫生好: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经常性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残疾生体育免修者除外);爱护环境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寝室卫生状况良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积极锻炼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4.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候选人参评学年需在校(院)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担任主要职务,任职须满一年。任职期间,按照学校和指导教师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全面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考核为优秀。
5.担任学生干部期间,作为主要负责人带领所在集体为校(院)取得重大荣誉或表现特别突出,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评选基本条件。
(三)校单项奖学金:
各单项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参评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习认真,成绩较好,参评学年无重考、重修记录;在学习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或其它方面表现优秀。
除基本条件外,各奖项附加条件如下:
1.学习优秀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二年级通过英语四级,三年级通过英语六级。
(2)学习进步明显,名次在班级上升10名及以上;
(3)平均学分绩点≥3.5,学习成绩在所在班级、年级名列前茅,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性带头作用。
2.社会工作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院)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担任主要职务一年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2)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或热心助人等行为获社会广泛赞誉且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进行有实际意义的调研,撰写出有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或优秀论文,成绩突出,获得社会赞誉,起到示范性作用,并获得社会实践校级及以上表彰。
3.文体活动奖
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在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单位组织的体育、文艺、摄影、美术等比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奖励,为学校或学院争得较大荣誉、产生广泛影响。
4.科技创新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国家级奖项(排名第一);
(2)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经学校和有关专家认定,其成果或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或有较新的探讨和尝试,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成都理工大学;
(3)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成都理工大学,以见刊为准;
(4)积极参加各类科创活动和科研项目,成绩突出,并以第一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相关项目,完成结题验收,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成都理工大学。
(四)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产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位列班级前40%。
1.思想品德好:爱党爱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为学校和集体争取荣誉。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钻研精神,成绩优良,院优秀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5,院优秀学生干部平均学分绩点≥2.0或成绩排名位列班级前40%;参评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体育卫生好: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经常性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爱护环境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寝室卫生状况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积极锻炼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4.参加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候选人需在校(院)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担任主要职务一年以上。任职期间,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全面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5.担任学生干部期间,作为主要负责人带领所在集体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或表现特别突出,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评选基本条件。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本实施细则所列所有奖项评优资格:
1.本年度受到校院纪律处分;
2.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夜不归宿、晚归或因寝室文明卫生状况差受到通报批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奖励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评选以上个人奖项时,综合考虑,适当扩大学生受奖面。
三、评选程序
1.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个人按申报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提出申请; 辅 导 员 会 同 班 主 任 审 核 相 关 申 报 材 料 , 组 织 班 级(或年级、专业)层面的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推荐工作;学院审核并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日,在学工系统中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学院在学工系统中申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下文表彰。
2.先进学生集体:班级向年级主任申请同时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由学院组织现场答辩,答辩成绩经学院审核后,学院公示3天,在学工系统中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对参加申报的集体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学工系统中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下文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年级要认真对待评优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奖励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反本细则或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肃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2.各年级各专业于10月22日前完成学生各奖项的评选以及学生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工作,学院于10月24日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发放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奖学金采用上卡方式发放,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学金发放到获奖者本人,不得搞平均分配。
五、奖励与表彰
校级优秀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500元/生/年;校级单项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800元/生/年;院级优秀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800元/生/年;先进学生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500元/班/年,优秀班长奖励800元/人。
附:机电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学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