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消防水池招标公告

国际合作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消防水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消防水池项目已由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以珲合经发[2013]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项目所需资金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消防水池项目

第二标段: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面积259.49平方米消防水池设备安装工程。

2.3 建设地点:珲春合作区24号小区。

2.4 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24日,共计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超出执业资格范围;

3.3根据吉建管〔2015〕50号文件与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结果告知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报名,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

4.2报名成功者请于当日16:00时前,持报名表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珲春分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2号小区土地开发公司住宅楼3号楼1单元402)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修英南,联系电话:****-*******

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递交

6.1请于2016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或保函为人民币0.4万元。(保证金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总行;
行 号:********0018;
账 号:****************00941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成基电话:150*****0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修英南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水池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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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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