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平四组低水位搬迁工程项目--基础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平四组低水位搬迁工程项目--基础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平四组低水位搬迁工程项目--基础工程工程总承包由梧州市长洲区平浪村上平四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长洲区平浪村上平四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长洲区平浪村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挖土方,回填土,压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预制混凝土管桩填桩芯,钢板吊模,桩头插筋制安,桩承台基础、基础梁等混凝土结构,HDPE双璧波纹管,雨水口,检查井,级配碎石摊铺,水泥混凝土路面等。

本项目估算价:********.59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的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天然地基,桩基础,地梁,场地内道路硬化及市政排水。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无业绩要求。)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方略与商贸大道交叉口正东方向梧州东融电商大厦一楼)。

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提供以下资料到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报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人的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方略与商贸大道交叉口正东方向梧州东融电商大厦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公众号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长洲区平浪村上平四经济合作社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兴龙办事处平浪村上平四组

邮 编:/

联系人:罗国华

电 话:137*****27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方达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9层908号房

邮 编:******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传真:07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梧州市长洲区平浪村上平四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方达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工程 总承包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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