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招标公告
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招标公告
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项目
1.2 采购编号:汝公交易【2016】-CG-024号(中经)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预算金额:122万元
1.5采购范围及数量:招标文件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 安装交货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侦查取证设备(GSM单兵式定位系统、手机定位降频系统、技术设备综合箱)
二标段:高清审讯系统、网络工具箱、笔记本计算机、黑白激光复印机、扫描仪、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复印机、案卷柜、移动硬盘;
三标段:检查业务综合保障装备(高清液晶拼接显示屏、计算机);
四标段:防磁信息安全柜、照相机、专业摄像机、摄像机、台式计算机、黑白激光打印机、大型复印机、高速速印机、案件装订机;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2013、2014、2015,新成立公司按成立年度起始)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本标段该供应商所供应货物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 日至2016年10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经销商)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要求带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一致,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31日上午 9:30 分。
5.2 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汝阳县杜康大道东段紫罗新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世贸中心D座13楼1301房间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 ****-********
2016年10月 1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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