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bh-CS-202408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1 标段; (002)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
造及物流配送项目-2 标段; (003)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3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1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
商公告;
(002 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
商公告;
(003 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3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
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资格项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需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汉冶西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汉冶西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中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宛城区学校食材仓
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bh-CS-20240802
2、项目名称: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采购内容:宛城区学校食材仓储改造及物流配送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4.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
第一标包:仓储改造及冷藏库建设
第二标包:办公设施及电子设备安装
第三标包:仓储物流车辆租赁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标包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资料);
1.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
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1.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标包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资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8、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
[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
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 标包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
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
的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
[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
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复印经加盖公章附至响应文件内,现场进行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
不予评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格项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 1 套,需装订成册)
3、地点:南阳市汉冶西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购买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汉冶西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汉冶西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3 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市中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解放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向阳荷花广场 3C 号楼 4 层 412
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3361336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阳市解放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向阳荷花广场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813730382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中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解放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向阳荷花广场 3C 号楼 4
层 412 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633613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解放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向阳荷花广场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813730382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