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舟山鸣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9月20日,该户债权本息总额为3221.13万元,其中本金为2450万元,另有垫付费用23.33万元随债权一并转让,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20日前,该户债权资产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不转让买受人。债务人位于舟山市,该户债权由虞晨波、应朝霞提供保证担保,由舟山市普陀嵩佳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舟山市沈家门街道东海西路2115号普陀鑫材国际广场201室、202室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合计3,282.6平方米,由舟山嘉文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舟山鑫辰置业有限公司的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欲了解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长城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1-********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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