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教育城域网运维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沈河教育城域网运维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沈河教育城域网运维服务(二次) |
招标公告 受沈阳市沈河区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沈河教育城域网运维服务(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沈河教育城域网运维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SH(Z)2016-0230 3.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合同 4.完成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应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应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天8:30至16:30止,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经预审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同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 注:请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因故不能携带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须经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电化教育馆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翰林路城南巷6号 联系人:佟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沈阳市沈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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