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福晟置业有限公司福晟广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河南福晟置业有限公司福晟广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2016-1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福晟置业有限公司福晟广场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豫郑郑东房地[2015]202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南福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商都路南、普惠路东;
2.2规模:95644平方米
2.3勘察周期: 15日历天完成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须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综合类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潜在投标人须先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月10日至2016 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1号楼三楼311室)持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报名。
4.3 报名携带资料:
4.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3.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4.3.3按3.2、 3.3条款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原件及本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4.3.4 按3.4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
4.3.5潜在投标人须先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包含以上信息的承诺书。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注:1、以上资料除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不用提供原件,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福晟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1号楼三楼31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2016 年10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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