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场监管数字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普陀区市场监管数字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普陀区市场监管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普陀区市场监管数字化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7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其中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座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供应商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631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8491
潜在供应商
标签: 场监管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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