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公示2024年第4期
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公示2024年第4期
根据浙市监食检〔2021〕14 号《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承检机构食品抽检备份样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的858批次食品抽检备份样品进行处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电话:0577-********
附件:2024年第四期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公示表.xls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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