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硬件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硬件招标公告
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硬件采购项目,依据黄梅县人民政府梅政规[2015]4号和黄梅县财政局梅财采发[2015]9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国內公开招标, 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硬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6-ZFCG200号 2、采购清单:
采购设备参数及要求明细详见后附表清单, 本项目总限价:120万元; 付款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支付总造价的80%,运行一年后付15%,留5%质保金。 保修期:3年免费维保,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8小时到场,每年定期到场维护。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等。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一致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须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叁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认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元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为保证产品来源的可靠性,投标人需提供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存储、数据备份、防火墙、网闸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1月3 日9 :00时前从公司基本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 帐号:****************2765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认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元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16年10 月11日至2016年10 月1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持相关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届时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有专人负责接受报名并出售《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3 日上午9:00时,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6年 11 月3 日上午9:00时之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质疑回复 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10 月18日11时前向招标人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招标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招标人修改的参数和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投诉。 招 标 人: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梅主任 电话:138*****093 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柳女士 电话:189*****019 报名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9*****875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人:杨主任 电话:****-******* 日期:2016年10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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