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参照有关规定,现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2024-2025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ZXZJZC*******GK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及最高限价:44.77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
4.采购项目内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义乌市范围内,承接任何与环保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况监控系统等)相关的运维、建设等相关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获取时间
潜在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8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获取方式
方式一
现场获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406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
线上获取: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资料于当日16:3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方式,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采购方概不负责)。标书费用汇款至:
开户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
开户行:义乌农商银行江东支行
账号:201*****4691837
行号:402*****7385(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编号+报名费”字样)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授权代表使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人代表使用);
(4)汇款凭证。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04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04日14:00时,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
11.投标保证金:无
12.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琦静
电话:057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联系人:金灿、王琳
电话:0579-********-8059、8060
报名受理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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