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东医保处字〔2024〕第2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东方市人民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28******Y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疗方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
违反条款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处罚决定 | 1.责令整改;2.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256,687.76元。 |
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
处罚机关 |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