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物流沈阳分公司车库对外租赁公告
南航物流沈阳分公司车库对外租赁公告
南航物流沈阳分公司
车库对外租赁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航物流沈阳分公司车库对外租赁
2.项目地址: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加油站对面院内(第29号车库)。
3.项目内容:对外租赁一个车库建筑面积为47.65平方米,套内面积为46.08平方米,禁止餐饮业用途。
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5.交易底价:租金不得低于1500元/月。(含税及水、电、物业管理费等200元/月的综合管理服务费)。
二、评审方法
最高价格评审法。
在全部满足对外租赁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报价,并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意向方作为成交候选承租人。
三、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竞租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四、所需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应提交: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项目报价书;关于租金支付方式、车库租赁用途的情况说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需在资料上加盖公章。
2.个人应提交:
(1)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项目报价书;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赁用途的情况说明。(以上资料均需竟租人签名);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6日(9:00-12:00,13:00-16:00)
2.报价方式
现场报价,将报价文件送至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空港三街南航北方分公司地服部411室,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以招租方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
3.拟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17日9:30
注:报价文件需包含第五点所需资料的全部内容,并连同报价表装订成册后密封提交(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由竞租个人签字),在正面注明项目名称、竞租人名称。
六、竞租有关说明
1.企业或个人所报年租金价格低于设定的下限值时,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2.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对比,价高者得标,合同签署后15天内需交纳首年度的租金,如未按时支付租金将视为退出投标。
3.车库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
4.租赁方必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招租方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5.任何涉及的税费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6.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水、电费、物业费共计每月200元。
7.租赁方因经营需要车库进行合理改造和装修的,应不得破坏租赁场地结构及建筑强度,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
8.租赁方必须遵守招租方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办法和消防管理办法。
七、联系方式
1. 招租人: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
3. 监督人:杨女士 电话:024-********
4.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桃仙国际机场空港三街,南航北方分公司地服部411室。
南航物流沈阳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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